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发改规字〔2025〕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4月24日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激发天河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第二条【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政策支持】对当年度个体工商户首次达到工业,第三条【小微企业“首达标”支持】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给予5万元支持:(一)当年度“首达标”,且达标当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餐饮业企业,或年度“首达标”且达标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软件业企业,或年度“首达标”且达标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或年度“首达标”且达标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或年度“首达标”且达标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第四条【企业增长政策支持】对满足本措施第三条且达到下列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一)对住宿业企业“首达标”次年营业额同比增长50%以上的,(三)本措施涉及行业“首达标”对应门槛如下:住宿和餐饮业年度营业额200万元以上,(八)相关措施申报请登录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2024年6月14日印发实施的《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广州市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局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广州市天河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加快培育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天发改规字〔2024〕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