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关于印发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等9个操作办法的通知》(温人社发〔2022〕45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招引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社保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联系电话:0577-59005387)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23日序号企业名称员工姓名享受月份享受金额(元)备注1文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潘立泰126833.382文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樊成龙1212115.763文成伟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胡烨彬1212396.34灵活就业叶圣鑫3285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