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以下简称“市推广奖”)申报工作,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与申报一个市推广奖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及主要完成人必须直接参与推广工作,申报材料中使用的各类成果须征得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同意,项目第一完成单位须组织未参与报奖的成果完成单位、完成人签署《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验收证明须是结题验收报告或成果评价(鉴定)报告,申报项目的所有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均须为肇庆市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申报项目须由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核和推荐,四、公示要求推荐单位推荐前须对推荐项目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工作单位和完成单位按照《2024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公示表》的格式(附件4)进行相应公示,五、书面材料制作要求书面材料包括主件〔2024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3.技术推广工作总结(须第一完成单位盖章)4.推广应用证明(须应用单位盖章),8.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未参与报奖的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签署),报送材料包括:推荐项目表1份(附件2)、项目简表1份(附件5、第一主要完成单位须在简表上盖章)、申报材料1份原件,0758-2221934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五路8号肇庆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邮编:526040)附件:1.申报书2.推荐项目表3.承诺函4.公示表5.申报项目简表6.应用证明7.同意不参与报奖声明8.形式审核要点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4月21日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度肇庆市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