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主体数据录入的责任主体为家电品牌企业(或其在福建省内的子公司、分公司),(详见附件1)(四)申报及数据录入流程1.家电销售商家向所在地商务部门报名参与福建省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商家通知其所售卖的家电品牌方申请数据录入,6.家电品牌企业收到产品入库成功的通知后,3.线上平台参与家电以旧换新可由线上平台作为数据申报主体,汇总相关家电品牌信息统一报送并纳入该线上平台产品库,二、已入库品牌产品更改信息已经录入系统的数据信息原则上不得随意修改,企业申请对产品型号、名称等非核心信息修改,向服务平台邮箱提交企业盖章申请书(详述修改理由)、修改的产品信息,品牌企业申请调整已入库产品的能效、水效等级信息的,由于品牌企业能效信息错误导致商品按照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实际只能享受15%的补贴或不能纳入补贴范围的),(三)不支持品牌企业随意提高商品备案价格,原则上不支持品牌企业在入库后申请调高备案价格,省级服务平台联系方式:许宇13960981101陈莹19896629298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yuxu@chinaums.comyingchen8@chinaums.com(以上联系方式仅对接家电品牌企业申请产品库数据录入,附件:1.家电类产品库数据指标收集表2.2025年福建省家电及3C产品库数据录入承诺书3.家电品牌企业授权函福建省商务厅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