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在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海域附近建设台山海湾鱼塘港物流区建设项目,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特此公示,项目名称:台山海湾鱼塘港物流区建设项目项目位置:台山市赤溪镇鱼塘湾海域申请用海单位:江门广海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用海概况:项目于2010年9月2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用海,批准用海总面积42.1872公顷,全部为填海造地用海,批准用海年限50年,现拟申请用海总面积变更为36.5066公顷(减少填海部分面积),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申请用海期限50年,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