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清算2022年和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2]175号)、《关于清算2023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5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苏财建[2023]204号)和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建[2015]305号)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成立专家组于2024年12月27日在行政中心主楼213会议室对申报的沛县昊宇家庭农场楼房标准化猪舍建设项目、育肥猪舍改造建设及废弃物综合应用项目、生猪圈舍标准化改造和粪污治理设施建设项目、规模猪场洗消烘干中心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生猪标准化猪舍新建和改建项目等5个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专家组通过听取各项目申报单位的汇报,进行质询、评价,分别打分,集中汇总,沛县昊宇家庭农场楼房标准化猪舍建设项目得分86.8、育肥猪舍改造建设及废弃物综合应用项目得分83.4、生猪圈舍标准化改造和粪污治理设施建设项目得分83.2、规模猪场洗消烘干中心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得分85.8,以上4个项目符合立项要求,同意予以立项,生猪标准化猪舍新建和改建项目不能提供必要的土地手续,不符合项目立项要求,不予以立项,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