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提前下达我省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13450万元,明确我省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调减2592万元,(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总体目标: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农村消费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典型,一是根据商务部流通司《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分型县验收工作的通知》,2024年利用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普定县、威宁县快递物流智能分拣中心建设2个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重点项目,(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1.数量指标2024年预计全省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新增改造数量不少于5个,28个县市围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省商务厅严格参照通知明确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省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省级工作方案,参照《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市县)绩效评价要点》,并印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对照省级工作方案,我省2024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年度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如下:(一)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1.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新建改造数量、覆盖率目标为1个、100%,截至目前已支持70个县(市、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对照2025年需整体完成全省84个县(市、区)县域商业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