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加快打造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若干意见>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创业团队负责人,入驻时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10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缴纳场租费、未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且其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给予其第1年和第2年全额、第3年50%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按其员工数(含法定代表人)每人最高2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经初审,拟对下列人员发放补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7天),公示期限内,若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直接向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反映,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5年1月21日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创业实体名称补贴项目补贴期限核定补贴金额(元)1杨芝萱33080220********28衢州市萍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022.12.10—2023.12.0922059.072方颖33082119********89衢州市柯城槿源贸易商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022.11.02—2023.11.01350493郑博涵33082120********19衢州市柯城区卓享贸易商行创业场地租金补贴2023.02.25—2024.02.241434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