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台管规〔2022〕2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角美镇,区直各单位:《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管委会2022年第三次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漳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5月16日(此件主动公开)漳州台商投资区推进贸易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促进消费、加快培育商贸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等文件精神,零售业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批发业、住宿业、餐饮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零售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批发业、住宿业、餐饮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可叠加《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商贸流通业和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综〔2021〕48号第一条奖励政策,按每增加4000万元批发额或1000万元零售额奖励3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分别给予运营管理方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多发展1家奖励2万元,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当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至1亿元以下、1亿元至3亿元以下、3亿元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当年度营业额首次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至20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