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及《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修订版)》等文件精神,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拟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贷款贴息对象承担2021年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二、申报条件(一)借款人必须是2021年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不得为个人),(二)贴息期限: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即借款人所借款项必须在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产生利息的行为,)(三)贷款用途主要用于水晶梨产业发展的生产投入、购置或更新设施设备等投资连州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投入,三、贷款贴息标准贷款贴息标准为:1.贴息额不超过该企业在水晶梨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贷款利息总额的50%(按基准贷款利率计算),四、贷款贴息申报资料(一)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四)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五)《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五、其他事项(一)申报日期:2025年4月21日起至2025年5月9日,(二)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5年5月9日前报送至连州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股,(三)请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内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积极申报,并填写《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附件:附件1:清远市连州市水晶梨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xls附件2:承诺书.doc连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