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畜禽养殖场(户):为了做好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项目工作,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127号)和《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关于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项目实施方案》(稷牧医发【202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5年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省级奖补资金项目使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的养殖场(户)必须在申请期限内提供所有申报资料,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项目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强择优”的原则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经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项目领导小组审核无异议后,由稷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下达项目批复文件,三、工作任务及奖补范围(一)工作任务2025年省级下达我县的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项目奖补资金为41万元,用于支持我县畜禽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设备建设3个,(二)奖补范围全县新建或改扩建粪污处理及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设备的畜禽养殖场(户),四、奖补对象、奖补环节及奖补标准(一)奖补对象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畜禽养殖场(户),(二)奖补环节新建或提升改造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运输、贮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产等设施设备建设,(三)奖补标准根据养殖场规模和设施建设内容进行奖补,原则上不支持近三年内享受过粪污资源化利用奖补资金的养殖场,(二)建设标准根据养殖场现有的粪污设施情况确定建设内容:1.“三防”功能堆粪场:地面混凝土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