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确认程序1.申请和受理低保申请原则上符合按户保的,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应及时将签署核对授权书的人员录入省级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受理低保、特困供养申请,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核对调查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街道审核确认小组,连同申请材料、核对调查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街道审核确认小组,3.审核确认(1)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民政领导、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等组成,审核确认小组应当结合信息核对结果对申请材料、核对调查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低保(特困供养)申请审核确认工作原则上应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确认小组应当在低保(特困供养)家庭所在社区长期公开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具体包括: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审核确认表、《鲤城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鲤城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录入低保、特困人员家庭信息、救助情况及审核确认意见,六、工作职责(一)社区居委会负责协助街道认真做好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动态管理、政策宣传以及救助对象委托申请等具体工作,(二)街道作为低保、特困人员申请受理、调查初审、审核确认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低保、特困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职责,监督、指导街道做好低保、特困人员审核确认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