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区《关于聚焦创新引领加快企业雁阵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意见》(青高新管〔2021〕22号)和《青岛高新区关于聚焦创新引领加快企业雁阵培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试行意见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细则》(青高科创〔2021〕42号),现开展2022年度科技创新政策(“双五”高企一次性奖励类)兑现申报工作,且承诺自享受政策之日起10年内(医药企业15年内)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的企业或机构,二、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首次研发投入占比达到5%以上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简称“双五”高企),申报材料:1.提供最新、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全套表格,3.“双五”高企一次性奖励兑现单位承诺书(附件1),4.“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附件2),三、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4月28日17:00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申报,不享受以上扶持政策,3.申报单位需对照“绿色门槛”制度进行自查,截至承诺日两年内符合《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附件3)文件要求,符合“绿色门槛”兑现制度要求,并提交“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4.企事业单位需承诺10年内(医药企业15年内)不迁离高新区,附件:1.“双五”高企一次性奖励兑现单位承诺书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3.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高新区科技创新部2025年4月17日附件1:“双五”高企一次性奖励兑现单位承诺书.doc附件2:绿色门槛”制度落实企业自查表.docx附件3:山东省财政厅等16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