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交科技〔2025〕13号各有关单位: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已完成,现将《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科技项目执行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科技项目质量和进度,有关要求如下:一、本通知下达后各科技项目承担单位需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科技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于2个月内与厅签订科技项目任务书,二、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取消已立项科技项目,否则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列入信用记录,所取消项目的厅补经费收回财政,单位再次申报科技项目时与信用记录关联,并在2个年度内不予受理该负责人申报的科技项目,附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科技项目执行计划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4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2025年度科技项目执行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