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江西省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9号)文件要求,青原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对吉安市青原区文化馆(区美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到申报单位实地调查,经研究,拟同意认定吉安市青原区文化馆(区美术馆、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青原区就业见习单位,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2025年4月25日前向青原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796—8937308,青原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