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盐办通〔2025〕40号)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在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组织推荐基础上,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现对拟推荐申报的10个先锋奖集体和12名先锋奖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直接向我委或有关部门反映,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4月19日—2025年4月25日电话:0515—84108577、0515—84108992附件:盐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先锋奖集体和个人拟推荐申报名单.xlsx滨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