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服函〔2025〕38号)要求,现对已命名满三年和限期整改(《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省级技术转移机构评价结果和业绩优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闽科服〔2024〕3号))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开展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1年命名和上一年度限期整改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二、评价内容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为交易类和平台类进行评价,全面评价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情况,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组织本辖区推荐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于5月10日前(周六)在线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佐证材料,填报流程: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内,选择“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工作表/评价表→添加→选择三年评价表(限期整改的机构选择年度评价表),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负责对本辖区推荐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会同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进行实地调研后,在线审核提交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根据在线提交的评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并对评价优秀且排名前三的交易类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奖励,3.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于阳83321620郑荣火83322832宋佳馨83321195附件:2021年命名和上一年度限期整改的省级技术转移机构名单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4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