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区域创新项目的通知》要求,东湖高新区将组织申报2025年区域创新项目,三、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项目须由不少于2家(含)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注册地在东湖高新区,申报单位不得同时在东湖高新区,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存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未通过、项目逾期未提交验收申请的企业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申报单位须提高自筹经费投入水平,原则上应为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可放宽至1960年1月1日),已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验收结题或验收结题未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三)限项规定1.同一项目负责人仅可牵头承担1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2.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须推荐单位和项目主管处室审核通过),(四)其他事项1.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2.同一个项目严禁重复申报多类计划支持,027-67880443/67880178附件:2025年中央引导项目申报书模板(区域创新项目).doc东湖高新区科创局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