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营口市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营口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经评估组评定,拟定营口市东方职业技术学校为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培训项目:普惠制就业技能培训、其他项目培训,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情况: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潘凤丽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6540895-6注册登记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清华路街南110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公示期2025年4月16日-2025年4月22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4881171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