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农民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试行)》(浙农专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经主体自主申报、镇街推荐、区级评审,拟认定温州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2家机构为瓯海区三类农民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瓯海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公示期: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23日联系电话:0577-88279896瓯海区三类农民培训机构申报名单序号机构名称镇(街)1浙江省亚热带作物研究所景山街道2温州瓯海强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潘桥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