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确保遴选出服务能力强、信誉良好、管理规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二、遴选范围及对象(一)遴选范围:在县域内外选择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主体承担项目任务,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按照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发布的遴选公告要求,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填报提交《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申报材料应包括《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元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服务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申报材料公平公正遴选服务主体,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将拟入选服务主体名单通过政务服务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可向元江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确定为元江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三)本公告由元江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附件: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元江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16日附件2025年元江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承接主体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电话人数(个)机械数量(台、套)申请内容年月日乡镇(街道)意见年月日县农业农村局意见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