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省级创新生态支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3〕1号)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预算归口管理单位、省科技厅厅属单位、省属科研院所等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二、申请原则(一)项目内容应与单位职责范围相关,单位职责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的职能和应履行的主要责任,列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的项目应依据国有资产账实情况申请,(三)年初预算执行进度将作为一项重要评审指标,三、申报要求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版提交相结合方式,进入填写《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完成后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使用法人帐号登录系统进行审核,提交至科技主管部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通过各主管部门汇总推荐并按照预算管理关系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4月16日8:30—5月16日17:00四、联系电话省科技厅项目统筹处0371-86230658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0371-65802522附件:公共事务组织与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