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承储企业申报工作,储备规模暂定1950吨,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储备规模暂定400吨,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储备规模暂定150吨,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储备规模暂定2100吨,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储备规模暂定150吨,储备期为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申报材料及要求(一)企业申请报告,四、其他事项请各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我局,附件:《厦门市商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市级重要副食品储备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商务规〔2025〕4号)厦门市商务局2025年4月14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商务局办公室2025年4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