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冠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审计机关向社会购买专业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黔审法〔2023〕42号)于2023年12月6日颁布施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黔府办发〔2025〕1号)于2025年1月8日颁布施行,我县原印发的有关文件与以上规定相抵触,为此,县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一、《龙里县公共投资项目购买审计中介服务管理监督办法》(龙府办发〔2021〕21号),二、《龙里县公共投资项目管理控制办法》(龙府办发〔2021〕22号),特此通知,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1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