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政策按照“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90%返还执行,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向符合条件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补贴,第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共267家,合计返还金额壹佰叁拾玖万陆仟零壹拾捌元贰角贰分(小写:1396018.22元),返还金额贰拾叁万陆仟零叁元壹角柒分(小写:236003.17元),返还金额壹佰壹拾陆万零壹拾伍元零伍分(小写:1160015.05元),现对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可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情况,咨询电话: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8-5824113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8-5832667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