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兴山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兴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20日兴山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一)信息化建设项目,2.信息化应用项目,4.其他需要纳入管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涉密的信息化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执行,2.基建装修工程、楼宇综合布线、楼宇智能化项目(含会议、视频等系统),有效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对未纳入全县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的项目,通过批准的信息化项目纳入县发改局立项程序,第十条纳入县级年度计划的信息化项目,第十六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备、物资、工程及采购服务,投资60万元以下的信息化项目,投资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信息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