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现将限制信息公示如下:限制行业信息序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限内容受限依据受限有效期1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91440800562634929E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不得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坡市监执处罚〔2025〕7号)2025.04.14--2030.04.14限制人员信息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受限内容受限依据受限有效期1李恩恒360***********3419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李恩恒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坡市监执处罚〔2025〕7号)2025.04.14--2030.04.142陈超620***********1978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陈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湛坡市监执处罚〔2025〕7号)2025.04.14--2030.04.14湛江市坡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