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商粮局)2.创办产业学院,对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两年内分别每年给予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工业学校、高级技校、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4.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育,并给予用人单位5万元奖励,并给予用人单位3万元奖励,对新培养获得“娄底市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粮局、锑都发展)7.实行产业人才贡献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市税务局、市科工信局)二、实施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9.支持服务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局、市商粮局、市工商联)四、实施人才创新创业支持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经济开发区、市人社局、市科工信局)五、实施人才环境优化提质行动,给予企业负责人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其他相关单位)21.放宽用人单位人才认定权限,(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住保中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4.建设人才公寓和人才驿站,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