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经信科技〔2025〕4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12号)文件,拟开展2025年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二、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或牵头单位应在本领域有显著的领先优势和竞争优势,(二)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能够代表我市该行业(领域)最高的技术创新水平,(三)鼓励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采取“公司+联盟”的模式运行,满足申报条件的创新中心,按照《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暂行)》中的要求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区县经信部门,推荐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市经济信息委按照“成熟一个,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评审,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初审报告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