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由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内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3.通过复审的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和补充材料(如有)纸质版(以下简称纸质材料)报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4.各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分别于2025年6月30日、9月15日前上报复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材料及加盖公章的《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促进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初审表》至市商务局,6.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区商务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金融局履行验收程序,2.品牌在亚洲地区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3.品牌在亚洲以外区域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5家(含)以上,(二)中国(内地)首店1.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2.品牌在中国(内地)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3.国际品牌在中国(内地)以外区域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含)以上,4.国内品牌在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首家门店后,在北京以外区域设立、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含)以上,(三)北京首店1.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2.品牌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3.品牌在北京以外区域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1家(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