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涪陵区2024年涪陵黑猪养殖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涪农委函〔2024〕5号)的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对青羊镇和大顺镇的7栋移动猪舍进行了现场和资料审核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单位反映,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023-72225057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站:023-85688583附件:涪陵区2024年涪陵黑猪养殖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公示表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