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自治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宁建函[2025]10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我局开展了2025年度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资质核准工作,现将符合资质核准要求的企业清单对社会公示,核准企业相关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人代表车辆数量车牌海原县国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南华山综合市场农资区11号楼18号穆义银8辆宁E26990宁CD2155宁D56663宁AR1123陕GJ0132宁E6032O宁AE1503宁E76752宁夏恒立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海城镇堡子行政村下套子村王刚10辆宁AB2287宁AK6151宁AM0182晋AC8765宁A96117陕AEF932晋AL5372宁D39895宁CC5129宁CA6278宁夏晨光工程有限公司海原县海城镇西湖二期北区商业房5号单广利5辆陕AET019宁AR7182宁D51261宁E60920宁AR2635公示期7天,从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8日,由海原县综合执法局颁发《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海原县综合执法局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受理电话:0955-8790342,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电话:17752355303联系人:李鸿鹏海原县综合执法局2025年4月11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