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5〕7号赣榆区、海州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12号、苏农计〔2025〕5号)的要求,现将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部分资金和绩效指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中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资金请列2025年“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其他专项资金请列2025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二、各地要切实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方案及时录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各地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四、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做好资金监管,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附件: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和绩效分配方案表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3月31日附件--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