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公示根据《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鲁人社字【2020】27号)、《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20】8号)等文件规定,经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审核,李峰等4人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姓名人员类别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名称1李峰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5535济南市莱芜雪野旅游区李峰装饰材料经营部2王会亭农村自主创业农民371202********7414济南市莱芜区会亭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部3李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1534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启辰二手车经营部4张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1202********5927济南市莱芜区悦来香餐饮店(个体工商户)5张常金退役军人371202********0014山东锦耀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7日,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致电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531-76216086,莱芜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