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培育扶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且为项目所属主体法定代表人、在项目所属主体所占股权不低于30%,3.项目所属主体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登记注册不超过3年,4.项目所属主体需带动除法人以外的人员就业,6.项目具有原创性和可复制性,7.项目所属主体依法经营,2.项目所属主体负责人曾发生变更,项目所属主体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项目为国家禁止、限制类,按照得分高低评选出25个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三、奖励扶持(一)获评的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三)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可享受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及不定期回访服务,同时在各类公共媒体进行项目宣传推介,提升项目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