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2年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贴对象和标准(一)补贴对象:1.2018年7月10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2019年4月22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3.2019年4月22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已经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不再重复申报,(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二、提供的资料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已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资料:1.《高台县2022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5.《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三、申报办理程序(一)符合条件人员提交上述资料向县人社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对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县人社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账户,申报时间:2022年5月23日-6月30日申报地点: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杨怀宏咨询电话:0936-6620987联系人:杨福海咨询电话:0936-6630345附件:附件1:高台县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xlsx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doc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