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福建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22〕7号)有关规定,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认定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项目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推荐、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厦门中海2022P15地块项目(学仕里)、厦门2022JP04地块(国贸锦里原)(1#-3#、5#楼)、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建筑生产基地”3个项目为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现予公布,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