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服务工作,根据《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区农业农村局拟开展2025年度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一)经营主体申报,申报经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愿向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负责对经营主体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经营主体申报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相关主管部门对其真性进行初审,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审核,正式行文向盘龙区农业农村局上报,并附盘龙区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汇总表(附件1,(二)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附件2,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附件:1.盘龙区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汇总表2.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模板)3.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昆明市盘龙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4月9日(联系人及电话:方老师、徐老师,63169560)1.盘龙区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汇总表2.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模板)3.盘龙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