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于2025年2月17日在(http://www.panan.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3月2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壶厅西路133号三贝二楼就业服务中心,邮编:322300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pananjy@163.com联系人:应杨军联系电话:0579-84668719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