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鼓励企业智改数转相关政策的申报具体通知如下:一、智能化改造补助方面(一)政策条款第一条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1.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化设备,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智能化设备采购费用的10%予以支持,2.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开展数字化改造,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年度购买费用总额的40%予以补助,(二)申报对象按时报送相关统计、做好项目备案相关工作的高新区工业企业,项目备案相关工作包括企业及时通过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中心发布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技术需求,资金申请表(1份)、企业承诺书(1份)及其他材料一并装订成册,(四)申报说明1.本政策条款的奖补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3.企业采购“智能化设备”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的,二、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一)政策条款第三条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对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企业予以80万元一次性奖励,且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相应评估等级、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高新区工业企业,受理部门: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中心,2.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含高新区与各区共同承担的政策),要求企业返还已享受的相关政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