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湘退役军人发[2021]50号)、《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优抚对象申报的材料审查核实,现将株洲市芦淞区2022年5月优抚安置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如下:一、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1、芦淞区享受待遇伤残警察54人,2、芦淞区享受待遇伤残军人144人,3、芦淞区享受待遇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参战退役人员375人,7、芦淞区享受待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9人,8、芦淞区享受待遇即属带病回乡又属参战退役人员2人,9、芦淞区享受待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5人,9、芦淞区享受待遇在乡老复员军人5人,二、医疗补助1、芦淞区申请优抚对象住院补助资金优抚对象8人,共计发放2022年5月医疗补助15607元,三、义务兵相关一次性奖励芦淞区2021年应征入伍义务兵79人,其中大学生77人共计发放2021年义务兵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560000元,其中入疆入藏6人共计发放2021年入疆入藏一次性奖励金60000元,以上是芦淞区2022年5月重点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如对以上补贴资金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芦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731-285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