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2号,现就开展2025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和日常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1.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企业如实、自主填写《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附件1,2.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2025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现场核验记录,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厅(产业协调处),二、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年度抽查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第六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通过的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进行核查,填写《2025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送我厅(产业协调处),三、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本地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注册登录工信部单项冠军培育平台(网址:https://excellent-ent.cn),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邮编:350003附件:1.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书2.2025年度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3.2025年度单项冠军核查情况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