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号)精神,经我中心审核,拟为郭艳霞等23名同志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业务,现将补缴人员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6日,共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发现公示内容与被公示人员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有权向公示单位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举报人如实反映被公示人员的情况受法律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电话:12333,市社保中心举报电话:0777-2833005,附件:钦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缴情况表钦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