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茂名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中心支行关于茂名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茂人社规〔2019〕3号)有关规定,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遴选区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内容在茂南区范围内择优遴选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承办茂名市茂南区区域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二、遴选对象资格条件1、遴选对象应当是在茂名市茂南区区域内注册并依法设立总行或分行,2、遴选对象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遴选对象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4、遴选对象应当具有组织及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业务的能力,茂名市人茂南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遴选对象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公开遴选的专家评审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评审人员由区人社、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派出相关业务专家组成,专家将根据评审成绩推荐遴选对象,由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确定承办业务的经办银行,茂名市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