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日期:2025-04-08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促进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现就组织开展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范围条件(一)申报范围经批准设立的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可申报认定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1.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3.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4.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3.制度保障(1)制定成果转化准入评估等管理制度,申请单位填写《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认定申请表》,提报给所在区(市、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中央、省驻青单位和市直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市、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推荐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对拟认定为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的,认定为“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并授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本次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附件:青岛市博士后创新成果转化基地认定申请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