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组织实施好2025年云南省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主体为自愿参与活动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销售主体,(3)参与主体对参加补贴产品的SN码(产品序列号)、IMEI码(国际移动设备身份码)和填报到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库、商品库、SN码库的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参与主体应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1.参与主体对补贴资金安全负直接责任,可领取云南省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数码产品购新补贴电子抵用券,政府补贴部分从消费者的电子抵用券中核减,参与主体先垫付补贴资金,合作平台采用T+X模式对参与活动企业进行资金结算,政府补贴款经商务部门和合作平台联合审核后,将取消经营主体或个人参与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黑名单在列主体不得再参与政府组织的消费补贴类活动,扩大消费者对手机等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知晓面,确保活动实施两“真实”、两“唯一”(消费者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补贴产品交易的真实性,本省内同一位消费者补贴资格的唯一性、同一件补贴产品享受补贴资金的唯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