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支持企业节能改造提升工程,现组织申报2024年度节约能源专项奖励资金,(四)申报主体必须为项目建设单位,二、申报要求及补助标准(一)支持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综合能效提升、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等节能工程项目,(二)支持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或能耗在线监控系统,支持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建设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建设按照项目投资额(主要用于能源信息化管理及控制系统)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扶持,(三)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为2023年以后(含2023年)新开工建设,(四)本批次节约能源专项奖励资金总额为100万元,三、申报材料(一)节能项目建设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二)节能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含项目投资总额、采用的节能技术、节能量计算方式与节能效果、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节能效果、节能技术先进性、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示范推广效应等为主要审核指标,通过审核的节能项目将从节能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奖励,联系人:王才英电话:0592-7886056邮箱:xafgjzhk@xm.gov.cn附件:1.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翔安区节约能源专项资金奖励办法》的通知2.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修改部分政策文件的通知3.节能项目建设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表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5年4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