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文化体育赛事获奖项目申报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范围详见《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附件1),三、申报材料(一)文艺作品类获奖奖励:申报表、作品样本、作品获奖证书复印件、邀请参赛文件或演出合同、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二)体育赛事类获奖奖励:申报表、有关比赛正式举办通知或邀请参赛文件通知、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版一式三份,四、申报程序(一)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文联、各街道等归口主管单位分别收集获奖项目,申报奖励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5月15日前分别报送至奖项对应的区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区主管部门负责科室,电子版通过智慧办公系统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提交获奖项目申报奖励汇总表(附件4、5),申报材料及汇总表均为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通过智慧办公系统资料交换报至“区委宣传部-宣传科”,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4月7日附件:1.附件1: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文化艺术体育赛事获奖奖励办法.pdf2.附件2:2024年度奖励申报表.doc3.附件3:奖项与区主管部门对照表.pdf4.附件4:2024年度文化艺术类获奖项目申报奖励汇总表.xls5.附件5:2024年度体育类获奖项目申报奖励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