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入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茂名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人社(2020)65号)文件精神,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用于脱贫人口劳动力,重点用于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发严重困难户的返贫监测对象劳动力,乡村公益性岗位只可申请岗位补贴,按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共受理了杨梅镇福境村委会、低埇村委会的申请资料,经审核申请资料福境村杨亚明、低埇村余耀浩2名申请人符合2021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条件,按照茂人社﹝2021﹞38号、茂人社﹝2020﹞65号、化人社﹝2020﹞96号文件规定可申请资金共19020元,现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受理股室: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股,电话:0668-7331957,附:2021年化州市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信息表.xls化州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