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及评价工作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5〕232号)和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推荐认定和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2025年认定工作(一)申报条件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5.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作为依托单位申报,(二)申报材料要求请申报企业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各一式3份(注意封面、骑缝、中心评价数据表及所有附表、真实性承诺书等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以上地方需加盖共建单位公章),相应的电子版光盘3张(光盘内容包括:1.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扫描PDF版,不超过50M;2.Excel版本的附件1)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发改科经部(科航大厦3号楼312房间),(三)其他要求1.须提供依托单位与各共建单位共同签订的“XXX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共建协议”,3.须提供加盖所有参建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二、2025年评价工作1.参与评价范围是第一批、第二批纳入新序列管理的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2.请认真编制《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并对评价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承诺,相应的电子版光盘3张(光盘内容包括: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扫描PDF版,不超50M;2.Excel版本的附件1),报送至高新区管委会发改科经部(科航大厦3号楼312房间),联系人:姬老师、赵老师联系方式:88871757邮箱:gxqkjjjj@jn.shandong.cn附件:附件1:2025年度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与评价申报情况汇总表.xlsx附件2:《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参考提纲.docx附件3:《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报告》参考提纲.doc附件4: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docx附件5:评价数据表指标解释.docx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2025年4月1日。